横幅、静坐、摆放花圈,要求赔钱、退房或者阻止降价,情绪激动的购房者,一片狼藉的售楼处,连续三天三起业主因为房价下跌而导致的抗议行动,舆论普遍称为“房闹”事件。
面对“房闹”呢,心情非常非常的矛盾,一方面可以说从心情上来说是理解的,但是对于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一种越界,甚至是涉嫌违法的这种动作是不可以谅解的。为什么说心情可以理解呢,刚买房没多久,一下子房价被人打了八折,或者是七折,这块等于是自己就没多长时间就亏本几十万。我们看看这个落价的这个幅度,仅仅拿杭州来说,你像曙光之城,我们注意这个特别的数据,它的保本价格就是18356元,但是现在的售价才15000元多一点,盈亏幅度净亏3296元,还有比如说江语海,它的保本价接近15000元,而卖价只是11300元,它的盈亏幅度也是负3000多,你可以从业主的角度来说原来还期待能升点值,自己钱包里的,想象中的概念还可以再升值,可是一下子冷水一泼自己亏了,因此心情上可以理解,但是可以开始出现越界的行为当然是不可以谅解的。
第二个非常矛盾的地方是,买房人的痛苦却是将要买房人的幸福,因为大家在期待楼市房价是下降的,可是买了房的人就要成为这里的痛苦者。第三点,今年咱们是纪念市场经济20周年,回头一看尤其透过“房闹”这样的事件可以感受到,在20年时间走过去了,我们在政策、在法律、在政府真正了解市场经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而我们每个人内心里头对市场经济又有多少尊重呢?比如说好好的合同你是不是一旦自己利益亏了就不干了,就要去闹,当然我们可以继续去探讨这样一个话题。